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逾期不签订,则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处罚如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若公司在员工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止。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及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