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顺产产假为128天,则生育津贴约为9000÷30×128 = 38400元。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照女职工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生育津贴;反之,若女职工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用人单位的标准发放。
顺产的,给予15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难产或多胞胎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4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女职工,计发标准为2775元。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的报销,报销比例和限额依据苏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例如,产前检查费用可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综上所述,苏州的生育津贴金额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 产假天数。此外,顺产的女职工可获得15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难产或多胞胎的女职工可获得30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