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鳅百科 手机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关于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

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检查费、药费等。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伤残补助金:

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会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护理费: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职工可主张护理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根据规定可获得这两项补助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后,或者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