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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在委托他人时,应当限制以下权限:

特别授权的限制

不得转让授权:特别委托中应明确受托人不得将代理权转让给他人,以确保委托事项不被擅自更改。

特定条件下的行使权力:委托书中应明确受托人行使权力的具体条件和限制,防止受托人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行使权力。

一般授权的限制

一般授权范围:一般授权通常限于处理一般的诉讼行为,如调查收集证据、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不涉及委托人的实体利益。

明确授权事项:若委托书中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应视为一般授权,受托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

责任界定

受托人责任: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若受托人超越授权或违反法律,则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诉讼代理人的特别限制

法院许可: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法院需对其知识、能力等进行审查。

权限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其代理的事项和权限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书面授权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

通过以上限制,可以确保委托关系清晰、责任明确,避免因权限不明或滥用授权而导致的法律纠纷。建议在签订委托合同时,详细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