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起诉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委托人必须与代理人签订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以表明其意思表示。
授权委托书应详细列明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特别授权需要明确具体的事务处理权。
代理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律师执业证等,以便法院核实其身份。
委托人需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提交给人民法院,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委托人是未成年人,必须明确记明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的权限。
对于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聘请我国律师或其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的,需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且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合法有效地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文件和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