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如果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的分割应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割。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遗产,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步骤和原则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总结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