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环保税的企业主要包括:
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水污染物的企业。
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放量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企业。
噪声污染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企业。
如金属冶炼、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纸浆制造、橡胶制造、医药技术生产、农药生产、有机废物处理以及污水处理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的企业。
从事污染能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新能源企业。
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酿造、纺织、制革、发酵、电镀、印染、造纸、食品加工、化工、制药等污染行业的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应税污染物排放到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或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则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环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