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是指某一行政或司法单位对其所管辖区域内的行政、司法事务行使权力的范围。具体来说:
乡:管理其下辖的各个村庄。
县:管理其下辖的街道、镇、乡等行政单位。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包括使用秘密侦察手段、使用武器和警械等。
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特定情况下也可由其他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由最高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具体管辖规则可能因案件性质而异。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具体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无锡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海关行政行为的第一审案件。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徐州市、宿迁市、连云港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并设有跨区划片集中管辖范围。
这些管辖范围的规定旨在确保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有效行使,并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遇到争议时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