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人包括以下几类:
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因患病失去收入或生活自理能力时,另一方不得拒绝扶养。
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也具有法定扶养义务。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他们之间也具有法定扶养义务。
总结起来,扶养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和继父母等,这些人在不同情况下承担抚养、赡养和扶养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