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属于违建的情况包括: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包括住户室内装修未向物业管理处申报或未经审核擅自施工。
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和内容施工。
在建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在现有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的附属建筑物。
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搭建的货亭等。
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装修(没有物业公司开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
擅改房屋结构、管线、管道等设施设备。
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
擅动明火、吸烟。
装修材料、垃圾通道堆放。
装修材料走客梯。
违规搭建,如封阳台、防盗网、玻璃阳光房。
超过装修期。
不按时间装修。
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拆改房屋基础、梁、柱、楼板、墙体(户内填充墙除外)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构件。
在楼面板上砌墙等,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在承重墙体、梁柱构件和楼面、楼梯结构层凿槽、钻孔,危害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等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改变车库、车棚设计使用功能。
擅自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
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未经工商部门审批,擅自改变房屋外观、增加面积或改变外形。
建议在装修前务必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获取必要的审批和许可,以确保装修活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