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和 特殊疾病的患者在单位通常可以享受一定的照顾。
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建议
与单位沟通: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可能获得单位照顾的疾病,建议首先与单位的人事或工会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照顾政策和申请程序。
了解相关政策:熟悉相关的劳动法规和单位的内部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保留证据:在申请照顾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