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由原单位依法及时为劳动者转移社保关系。
新单位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或参保人员自行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金额(而非公司缴纳部分)可以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APP、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