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两证”是指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放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制度用于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协调,确保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具体包括:
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是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选址意见的正式文件。
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是确认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法律文件。
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是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法律文件。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