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队军人没有购买五险一金,而是实行军人保险制度,包括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和退役医疗保险。以下是详细解释:
军人伤亡保险:为军人提供伤亡时的经济保障。
退役养老保险:确保军人退役后能够有稳定的养老保障。
退役医疗保险:为军人提供医疗保障。
服役期间建立的保险,在退役后,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过去,现役军人没有购买社保,但退役后,服役年限会折算成社保缴纳年限并入地方社保账户。
从2014年10月起,现役军人开始参加社保,但在服役期间不建立社保账户,退役后在新安置地建立社保账户,并由中央财政承担军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规定了军人保险制度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