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 10克以上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此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 10克冰毒属于犯法,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建议远离毒品,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