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 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管理。具体来说,担保公司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担保公司的成立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在对相关资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成立担保公司。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来负责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
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某个具体担保公司的管理部门,可以查询该公司所在地的政府金融办或银监部门的相关公告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