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漏水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寻找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房屋漏水首先应联系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房屋漏水的质保期一般为五年,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如果直接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部门的帮助。他们可以协助双方沟通,甚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漏水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果漏水原因不明确或双方对漏水责任有争议,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专业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后续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可以联系建设局下的质监站和房管部门处理。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
还可以到住建部门投诉,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提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屋维修费用超出交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建议首先尝试与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再考虑联系第三方检测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