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是指在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由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这种改变可能涉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问题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以及其他合同外的任何工作。
工程变更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涉及总体工程规模、工程特性、工程标准、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等重大问题的变更。
仅涉及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局部布置、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变更。
仅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以及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工程变更的特征包括:
工程变更的主体是发包人,但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提出变更的建议,但无权发出变更指令。
工程变更的内容是对工程的外观、标准、功能及其实施方式的改变,可能包括对合同本身的修改,如工程量、质量标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变化、工作删减和任何附加工作,以及实施方式的改变,如工程实施顺序和时间安排的变化。
工程变更通常包含两大类变更:
由于现场条件及项目使用功能的改变,设计单位要修改图纸和技术要求。
主要指业主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监理工程师要求改变施工顺序,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改变施工方式、方法等提出的变更。
建议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工程变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