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范围是指 可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如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等各类合同。
除合同纠纷外,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如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
如国际贸易、海事、建筑工程等领域,仲裁作为一种国际公认的纠纷解决方式,广泛应用于解决跨国或跨地区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纠纷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是不适用仲裁的。
综上所述,仲裁范围涵盖了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和其他特定领域的争议,但有一些纠纷如婚姻、收养等被排除在仲裁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