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戒毒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该法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
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等。
《戒毒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共7章46条。
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明确了各种不同戒毒措施的责任主体、执行机构、工作规范、保障机制以及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该法规定了对于毒品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对吸毒人员的处罚和管理。
该法对毒品犯罪活动规定了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等。
该条例主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
该办法已被《戒毒条例》废止,之前用于规范强制戒毒工作。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禁毒和戒毒工作的法律框架,通过不同的措施和程序,旨在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恢复健康,重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