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工期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开工日期是承包人开始施工的时间。
竣工日期是项目完成的时间。
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任何停工日数。
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后的日历天数。
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也需要在专用条款内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其中包括建设工期等条款。
中标通知书中会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这通常是投标书中承包人承诺的天数。
请注意,合同中的工期天数应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的明确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