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指的是 在农村地域范围内,由一定数量的农民基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自愿联合组成的具有一定组织形式和共同所有权的群体。这个群体通常以村庄、村民小组等为基本单位,成员在土地、资源等方面拥有共同的权益。例如,一个村庄的全体村民就构成了一个农村集体,他们共同拥有村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山林、池塘等资源。
农村集体的主要特点包括:
成员通常是长期生活在该地域范围内的农民,有着较为稳定的身份和归属。
成员基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而联合,共同拥有和使用集体资源。
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以乡镇为范围,由全部集体成员组成的集体。
以村为范围,由全部集体成员组成的集体。
以组成村内各个村小组为范围,由全部集体成员组成的集体。
这些组织在法律上拥有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并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