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享有以下扶助政策:
孤儿的基本生活标准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有不同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残疾孤儿可能会获得额外的护理补贴。
孤儿被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
孤儿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全额救助,并落实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的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
孤儿可以继续纳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助范畴。
符合条件的孤儿可以纳入当地教育资助政策范围,就近入园入学。
孤儿年满18周岁后,如果仍在高等院校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可参照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学生资助政策。
住房保障部门应加强收养残疾孤儿家庭及残疾孤儿成年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优先配租出行便利的房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促进被收养的残疾孤儿成年后就业。
孤儿可能还会获得其他形式的福利,如交通补贴、心理咨询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以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