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多亏了秦法官,没想到事情能这么顺利解决,彻底了结我们心头的一件大事,真的很感谢!”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化解双方矛盾,被告当场支付了所有赔偿款,纠纷得到一次性解决。
2024年上半年,为修建房屋,刘某雇佣李工头为其施工。施工过程中,李工头将建筑材料运输部分发包给了李某,李某最终找到向某等人负责搬运建筑材料。某日,向某在搬运砖块时不慎受伤,导致左桡骨骨折。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僵持不下,向某遂将刘某、李工头、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针对双方在赔偿标准上的分歧,依照有关规定重新核算了费用明细,仔细梳理证据材料后,开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面对情绪激动的原告、被告,承办法官秉持“以和为贵”的调解理念,以情理法为纽带,巧妙化解矛盾。经过两轮面对面调解、四次电话沟通,最终,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由三被告共同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损失2万余元。三被告当场兑付,案件圆满化解。
(周腾 谢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