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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调”实现纠纷“最优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09:08:00    

【来源: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灌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通过专业、耐心的调解,成功化解了某生物公司与苏州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生动诠释了基层人民法庭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司法担当。

案件回顾

2024年8月,苏州某公司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生物公司支付拖欠的130余万元服务费。该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2023年服务费金额存在严重分歧。原告称,2023年至2024年期间,已按约为被告提供服务,但被告仅结清了2024年的费用,2023年部分费用仍未支付。被告则坚称,2023年部分服务费金额与实际服务情况不符,并向法庭申请调查令以核实相关情况。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从争议焦点出发,一方面安抚双方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双方沟通,引导双方着眼长远合作、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切实行动和可行方案弥合双方的分歧,从情理的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与此同时,承办法官深入梳理案件细节,对双方存在争议的9个月份的考勤记录进行细致审查。为了清晰呈现上千条考勤数据,法官团队制作了详细表格,将有疑问的部分逐一标注,为后续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调解,一次次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在多轮耐心调解后,双方终于摒弃分歧,接受法庭建议,扣除存疑款项后,就支付金额与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并在调解书出具后,迅速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至此,这起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得到圆满的化解,从“两难”顺利变成“双赢”。

法官寄语

一份调解协议,双向化解矛盾,不仅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也为双方未来继续合作留下余地。近年来,灌云法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积极融合法理、事理、情理等方法,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实质化解,以“如我在诉”理念彰显司法温情。下一步,灌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落细各项举措,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

END

供稿 | 灌云县人民法院

编辑 | 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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