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
户口名簿。
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
报案时,详细说明失踪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外貌特征、最后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等。
如果失踪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有可能遇到危险,应提供相关证明。
提供与失踪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及其他可能有助于警方调查的信息。
报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该条款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对于失踪人口的报案,特别是当失踪人可能遭遇危险时,公安机关有义务接受报案并展开相应调查。
若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综上所述,失踪报案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并前往失踪人辖区的派出所进行报案。警方会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查,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采取相应的查找措施。若失踪人可能遭遇危险,警方将立即展开调查,并不受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