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主要归 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具体如下:
负责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设立安全监督站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
全面管理和监督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安全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安局消防部门等共同维护工地施工的安全稳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管。
综上所述,工地安全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工地施工的安全和合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企业和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工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