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主要根据其工资收入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
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
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标准交纳党费。
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标准交纳党费。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此外,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受限制,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将全部上缴中央。党员一般应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