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财产保全是指在 仲裁而非诉讼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判不能执行或者今后难以执行的,所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
具体来说,非诉财产保全是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裁决难以执行的情况下,申请保全财产。这种保全措施旨在防止当事人在仲裁期间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从而确保仲裁裁决能够顺利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非诉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以确保在申请错误时,申请人能够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非诉财产保全是一种在仲裁过程中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旨在保障未来裁决的执行,防止因当事人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裁判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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