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正反两面。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
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离异人员的离婚协议书及房屋财产分割证明(如法院判决);
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及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或银行对账单(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及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在校学生:学生证及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户籍地房产证明;
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人才和受表彰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新就业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明、非本市户口提供暂住证);
中低收入申请家庭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家庭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权登记单位出具的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直系亲属住房情况证明;
相关单位出具的资产证明;
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以确认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