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房屋时,有一些人是不建议出租给他们的,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考虑因素:
这类人没有身份信息,身份可疑,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
特别是如果儿女无法陪伴在老人身边,一旦发生意外,儿女可能会找房东的责任,导致纠纷。
这类人可能会利用出租房子从事非法工作,从而给房东带来法律风险。
如多次逾期还款、拖欠水电费等,这类人可能存在还款能力或履约意识问题,容易拖欠房租。
例如吸毒、贩毒、赌博等,他们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也可能导致房东面临法律风险。
如频繁更换工作、经常搬家的人,他们可能无法长期稳定地支付房租,容易导致租赁关系不稳定。
可能会对房屋设施造成损坏,也可能影响其他租户的生活。
如没有身份证、暂住证等,出租人需要依法履行治安责任,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这类人可能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附近人的正常生活。
一般限于国有资产房屋,这类人需要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这些房屋不得对外租赁。
虽然影响较小,但可能会给房东带来额外的清洁工作。
综上所述,出租房屋时应尽量避免以上几类人,以保障自身权益和房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