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考虑淘汰员工时,通常会基于以下几点:
吃里扒外的人,如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贪污受贿者,如侵占公司财产、虚报费用等。
不作为、没能力的人,包括消极怠工和专业能力差。
对分内之事经常说“不知道”或对工作推说“不会做”的人。
斤斤计较、过多心计、拉帮结派,缺乏团队精神。
试用期内表现不佳的员工。
合同即将到期且未积极争取续约的员工。
绩效不佳、高薪但工作可替代性强的员工。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员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
企业在进行裁员时,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到社会责任,优先留用符合条件的员工。同时,企业也应提供适当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那些愿意改进和进步的员工提升能力,避免不必要的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