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税属于 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个人在获得中奖奖金时,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款通常由支付奖金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具体来说,如果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那么超出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例如,如果中奖金额为2.2亿元,那么需要缴纳0.44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到手的奖金为1.76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彩票中奖作为偶然所得,在兑奖时由彩票发行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中奖者实际到手的奖金已经是税后金额,不需要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