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车辆取回的方法如下:
如果车辆因违章行为被扣押,处理完违章后,可以直接前往被扣押机关取回车辆。
如果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车主应在三十日后接到通知后的五日内领取车辆。若当事人三十日内未领取,车辆将经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处理。
若车辆因其他案件被扣押,则需要等待案件审结后才能领取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和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涉嫌犯罪时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以及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的规定。
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必要材料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取车手续。若车辆被扣押在停车场,还需携带停车场开具的停车费用清单。
相关文章
长治交警:守护平安路 救助暖人心
04-11云溪城区引入800辆哈啰共享电单车
04-10新华视点丨本省车检过不了,换个省份就“通关”?——机动车检测乱象调查
04-07注意!川东北这一高速公路4月11日开始收费!
04-07清明假期即将结束,这份返程提醒请收好!
04-06车外2.9米超长灯带,车内256色氛围灯,座椅6向调节,腰托/腿托+按摩+加热+通风全都有!
04-06烟威高速施工公告
04-05通用汽车申请用于管理便携式能量源的能量传递的专利,能管理车辆与便携式能量源的通信
04-04清明节假期全省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更便捷
04-03请注意!民乐公安发布清明出行提示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