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交通事故通常由管辖该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具体来说:
1.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2.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并在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 交警部门通常归属于公安局的下属部门——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检验、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
4. 在某些情况下,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因此,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可以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他们负责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