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主要涉及以下单位:
负责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单位,通常是政府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财政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厅(局)负责招标的管理和监督。
参与投标的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来完成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方可以是企业或其他组织。
负责具体的采购活动,包括组织招标、评标和签订合同等。
即招标办,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共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活动。
投标过程中,企业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也需要参与,如市场部负责编写商务和技术标,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技术标,行政部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资质和劳动合同证明等。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分级管理和稽察。
综上所述,投标活动需要与招标方、投标方、政府采购中心、国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企业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