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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的考评计算通常依据一系列标准和要素进行量化评分,这些标准和要素可能包括军龄、职务等级、奖励情况、教育培训状况等。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考评计算方式:

军龄计分

每满一年军龄计1分。

半年及半年以内计0.5分。

半年以上计1分。

职务等级计分

正团级计68分,副团级计58分。

正营级计50分,副营级计44分。

正连级计38分,副连级计34分。

排级计30分。

奖励计分

平时立三等功计3分。

平时立二等功或战时立三等功计8分。

平时立一等功或战时立二等功计13分。

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战时立一等功计18分。

其他因素

任现职级年限每满1年计2分。

边远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年限。

教育培训情况。

特殊任务或情况

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的,参照战时立功计分。

多次受奖励的,只按最高奖励等次计分一次。

其他考核

部队军体考核标准分为7级,依据体能测试成绩评定。

文化科目考试得分与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得分相加,并考虑政策加分。

具体的考评细则可能因部队类型、任务要求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