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市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获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后,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或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迁移证。
派遣分配工作的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凭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工作调入人员,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军队转业、复退人员,凭转业、复退安置办公室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人员要求户口迁入,应向户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被大中专院校、技校录取的新生,凭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要求户口迁出人员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迁入地的落户政策和所需材料,确保准备齐全。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在办理迁户口手续前,可以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准备好所有材料: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确保迁户口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