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的扣分情况如下:
闯红灯:
记6分,罚100元。
酒驾:
记12分,罚1000元,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
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记3分,罚100元。
行驶途中抽烟:
记1分,罚100元。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顶额处罚。
超速驾驶:
记6分。
实线变道:
罚100元,扣3分。
逆行:
罚100元,扣1分。
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
罚100元,扣1分。
高速停车:
罚200元,扣6分。
高速掉头逆行:
罚200元,扣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记12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记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记12分。
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记12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记12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记12分。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行为,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