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过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需要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
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已形成收养关系,则需到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开具入户证明材料。
医院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
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生育一孩需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生育二孩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二胎审批表。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离异迁户口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
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
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后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销户。
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
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
房产证、住房证明等。
建议:
具体手续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