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时所需准备的书面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基本过程:
详细描述你犯错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方法、目的及结果。
错误性质与后果:明确所犯错误的性质、造成的后果及危害性,并叙述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
改正决心与方案:在分析错误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改正决心和方案,确保方案具体可行,以便有关单位和群众监督执行。
签名:自首人需亲自签名,并签上日期。
日期:在签名前写上具体的日期。
此外,建议在标题前加上“自首书”三个字,以明确文件性质,并在落款时加上“悔过人”三个字,以示悔过之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建议
在准备自首材料时,务必保持诚实和悔过态度,详细描述自己的错误过程及改正措施,以便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