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离婚的费用主要涉及案件受理费和其他可能的附加费用。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
涉及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诉讼费。
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鉴定费、评估费等:这些费用通常与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关,如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鉴定等。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建议
预交费用:离婚案件的原告需要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金额根据案件性质和财产总额而定。
财产分割: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需要特别注意财产总额是否超过20万元,以便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诉讼费。
其他费用:如果案件涉及其他类型的费用,如鉴定费、评估费等,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支付。
这些费用在判决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方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就费用负担达成一致,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