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是中国政府为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目的是确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需要确定。
通常包括基础生活费和保障性住房。
基础生活费指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经济保障额度。
保障性住房指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或租金补贴。
A类:长期保障对象,如重病患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
B类:相对稳定保障对象,如单亲困难家庭、孤儿等。
C类:短期保障对象,如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了低保对象的条件和权利。
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家庭。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约1062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约865元。
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有关认定条件。
城乡低保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福祉的重视,旨在帮助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改善生活条件,摆脱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