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
由承包商编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交监理公司审核后,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由监理公司编制。
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编制。
包括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由监督站出具。
提前15日提交监督站,并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
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通常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完成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各项建设内容。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各单项工程已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四方验收。
并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
包含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
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根据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上述所有资料,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相关部门,以确保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