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户籍,也称为 临时户口,是指公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居住一段时间后,需要办理的临时性户口登记。这种户口不涉及法律地位和居住权的确认,主要用于统计人口和管理,并在法律上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具体办理暂住户籍的流程通常包括:
1.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2.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暂住户籍与常住户口在法律地位、居住权、统计和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常住户口是个人在特定县市的官方户口登记,涵盖个人身份信息及居住地,是确认法律地位和居住权的关键法律文书,同时区分为常住和暂住户口以反映居住状态。
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综上所述,暂住户籍是一种临时性的户口登记,用于管理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人员,以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