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期限主要 取决于保全的类型和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
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接受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益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最迟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保全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须在48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1年、2年或3年,具体根据保全的财产类型和申请情况而定。如果需要续行保全,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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