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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车辆的扣押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常规扣车时间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为33天。这个时间包括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后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重新检验、鉴定情况

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这包括上述33天的期限,加上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极特殊情况

如果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最长期限为60天。那么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3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下,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简易程序下的事故

如果事故较为简单,处理过程遵循简易程序,则扣留车辆的时间通常不超过15日。交警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需要检验、鉴定的事故

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故,扣留车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5日。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交警会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特殊情况下的事故

如果检验、鉴定的时间超过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种情况下,从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扣留车辆的时间将会延长一倍。

综合以上规定,交警对车辆的扣押时间一般为30日,但在需要检验、鉴定或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下,扣留时间可以延长至6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扣留时间可以进一步延长。

建议

当事人在车辆被扣押后,应密切关注通知领取车辆的时限,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对扣押期限有疑问或需要延长扣押期限,应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