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门市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表(原件)。
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公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完税证明。
受理通知单等相关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如买卖双方为法人或组织)。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所有复印件都加盖了公章或签字确认。
提前了解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如果涉及共有权人,需要确保共有权人的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文件也一并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