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扩建申请的地点如下: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老房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
村委会(居委会)会进行审批,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材料提交至乡镇建房办。
乡镇建房办会查看申请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若符合则批准,并发放建房(翻建)许可证。
若涉及增加宅基地用地,还需同时办理用地手续。
申请人持村民委员会审核意见和改扩建申请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会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需携带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若土地证或房产证不齐全,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说明和审批。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逐步提交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