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C(Internet Access Control)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IAC采取两主席责任制,每年举行一次理事会会议,邀请15个科学院的院长参加。这种制度确保了IAC的决策和管理由权威和科学界的人士负责。
IAC的决策和管理由一个理事会负责,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确保所有重要决策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批准。
IAC的秘书处设在荷兰皇家文理学院,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IAC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赞助以及国际组织的捐助。此外,IAC还鼓励财源能力较强的成员科学院筹措或个人捐款。为了进一步推动IAC的发展,秘书处正在筹建专项基金,即IAC Foundation。
来自联合国提供的资金只能用于联合国委托IAC所完成的项目,确保IAC的工作和项目符合国际组织的目标和标准。
这些制度确保了IAC的运作透明、科学和可靠,使其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国际组织。